殡葬改革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来源:上海殡仪公司点击: 发布时间:2020-08-07 22:35
殡葬改革要面对几千年来形成的传统习俗的挑战,是一项艰巨的事 业,又是涉及经济、卫生、环境、土地等社会诸方面的一项系统工程。
(-)加强领导,注重实效
要注重殡葬改革的实际效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作用。只 有领导重视、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殡葬改革工作 才能开创新局面。各级民政部门作为殡葬改革的主管部门,必须强化工作 的主动性,积极推动当地人民政府对殡葬改革的关注,使其列入政府行政 事务的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的整体功能,共同协商殡葬改革 的有关政策,形成各负其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 面。实践证明,殡葬工作只要领导重视,主管部门自觉发挥职能作用,当 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同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把领导的带头和 公众发动结合起来,把行政措施和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把行政管理和公众 自治组织(红白理事会等)自我管理结合起来,把改革葬法、葬礼和搞好 殡葬服务结合起来,实行综合治理,殡葬改革才能顺利推进。
(二) 积极倡导,宣传教育
殡葬改革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移风易俗的社会变革,同时也 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们解决的问题不仅有人们的殡葬行 为,更重要的是它涉及人们殡葬观念、意识的改革,尤其是面对传统丧葬 观念根深蒂固这一特殊国情,推行殡葬改革工作要克服传统阻力,提高思 想认识,只有深入宣传和发动公众,用典型教育和引导公众,才能逐步克 服公众的传统阻力,提高公众对实行殡葬改革的认识,使殡葬新制度真正 为公众所认可并变为自觉自愿的行动,促进殡葬改革的深入发展。
(三) 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只有依法强化管理,加强殡葬法制建设,才能使殡葬改革沿着健康的 道路顺利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国家对殡葬工作的管理主要是 在积极倡导的前提下采用行政管理为主的方式进行,并把推行殡葬改革、 建立健全殡葬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作为加强殡葬管理的重要手段。全国殡 葬改革工作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1985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殡葬 管理的'暂行规定》,1997年7月11日,经国务院第六十次常务会议通过, 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实施了《殡葬管理条例》,我国的第一部新时期国 家殡葬管理的行政法规和准则的颁布实施,强化了国家对殡葬行为和习俗 的行政干预,标志着殡葬管理工作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对于依法加强 殡葬管理,大力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 要的意义。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以下地方 权力机关、人民政府颁布的相应办法、规定和实施细则等,内容涵盖了殡 葬改革政策法规,公墓管理政策法规,遗体运输管理政策法规,殡葬事业 单位管理政策法规,对少数民族、华侨、港澳台居民的丧葬事务管理的政 策法规,丧葬习俗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等。1994年以来,内容涉及殡葬改 革、殡仪服务、公墓管理与建设、殡葬设备的生产与销售各方面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初步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完整配套的殡葬管理政 策法规体系,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
(四) 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在推行殡葬改革方面, 应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采用循序渐进、分步实施、逐步推行 的方法,根据人口、地理、交通和耕地情况将全国划分为火葬区和土葬改 革区,逐步扩大火葬区,及时巩固改革成果,做到因地制宜,区别情况, 分类指导。各地在探索实现骨灰处理多样化的基础之上,因地制宜,进一 步推行骨灰处理的多样化,通过建立骨灰堂、墙、廊、塔、楼、亭等设施 寄存骨灰,使骨灰寄存成为骨灰处理的主要形式的同时,各地进一步扩大 了骨灰撒海(河、湖)、骨灰植树、以树代墓等不保留骨灰或一次性处理 骨灰的新形式。少占或不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逐步为越来越多的公众所 接受。
(五) 依靠公众,以人为本
殡葬改革的关键是让多数公众转变观念,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公众的力 量,把对人民有利的事业变为人民自觉的行动。政府职能部门要通过指导 使公众自治组织建章立制,走向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一类的公众自治组织的作用,依靠公众,加强引导,完善制度,使自我管 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在自治组织中尽量释放出来,政府职能部 门通过公众自治组织来发挥作用,要远远超过单纯的行政命令的效果。
(六) 完善设施,优质服务
加强殡葬设施的基本建设,殡葬设施实现环境公园化、设施现代化、 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强化了殡葬改革的主要载体功能。殡葬服务单 位在有关部门的管理下,殡葬服务体系日益形成,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 高。依据殡葬管理政策,给丧户提供文明的、科学的、优质的服务,丧户 在得到安慰、满意的同时就是对殡葬改革的认可和赞同。由此,必然对其 他更多丧户产生吸引力,使殡仪服务在满足公众需要的同时,走上与殡葬 改革相适应的良性发展道路。
(七) 创新服务,满足需求
只有不断加强和创新殡葬服务项目,不断满足人们的殡葬消费需求, 才能使殡葬服务之路愈走愈宽。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不断强化殡葬事业 单位管理,制定了《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等级殡仪馆评定标准》、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等,使殡葬服务组织的面貌焕然一新,出现一批 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一流殡仪服务单位。各殡葬服务机构紧 跟市场发展步伐,适时增设服务项目,及时提供热情服务,不断满足日益 增长的殡葬消费需求,使殡葬服务单位成为我国社会服务业中的特殊行业 之一
。
(八) 关注人才,提高素质
只有依靠科技进步和高素质人才,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殡葬职工和殡 葬管理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殡葬事业才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走向良 性发展。殡葬事业的发展需要依靠科技进步和高素质的人才来保障。要保 证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必须有一支作风正派、业务精良、素质 较高的服务和管理队伍来实现;而服务和管理队伍素质的提高,则需要依 靠教育培训来完成。因此,殡葬队伍建设、殡葬科学技术、殡葬教育培训 和殡葬政策法规是一个互为影响的整体,是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工作顺利 实施的基础和保障。近年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殡葬 业引进了大量新产品、新设备,采用了一些新技术、新工艺,自动化水平 显著提高。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缩短,产品和服务市场竞争的加剧,对从业 者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教育培训体系的逐步完善,职工 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殡葬管理干部和职工的结构趋于合理,大学生、研究 生比例不断增加。殡葬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已经启动,标志着殡葬行业 7万多名职工将要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这一系列政策和标准的实施,对 改变殡葬行业人才结构,提高殡葬职工的文化素质和整体水平发挥了巨大 作用。
(九) 发展科技,持续发展
民政部1997年发布了《关于加快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集中殡葬行 业的科技力量,协同攻关,抓紧研制成本低、耗资少、污染小、自动化程 度高的火化设备和开发实用新型的殡葬用品;同时加强对殡仪馆和公墓建 设的科学论证,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提高认识,落实“科教兴国”和 “科技兴业”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殡葬职工的技术水平,促进我国 殡葬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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